一、《瑷珲条约》的签订经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瑷珲条约》是近代史上中俄两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它使中国遭受了巨大损失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乘英、法侵华联军进攻天津、威胁北京的时候,打着调停的旗号,趁火打劫,又派军队武力威胁驻守东北边境的清军,要求重新签订边界条约,取代康熙年间的《尼布楚条约》。清朝政府在对付英法联军进攻的情况下,无力再对付俄国进攻,被迫谈判,并接受了屈辱条件。1858年5月28日,清政府黑龙江将军奕山与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今爱辉)签订《瑷珲条约》。主要内容有:俄国割去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只在瑷珲对岸精奇里江以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辖权;并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马克思和恩格斯严厉谴责了沙俄乘人之危干出的伤天害理的事情。
二、1858年清政府与外国签订的条约是啥?
1858年,中俄签定了《瑷珲条约》,该条约中沙俄割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六十多万平方公里土地,还把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作两国共管。取得陆路通商和沿海口岸通商的权利,还取得在通商口岸停泊军舰、内地传教、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
三、1858年签订什么条约?
1858年,中俄签定了《瑷珲条约》,该条约中沙俄割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六十多万平方公里土地,还把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作两国共管。取得陆路通商和沿海口岸通商的权利,还取得在通商口岸停泊军舰、内地传教、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
《瑷珲条约》是沙皇俄国迫使清政府签订的中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瑷珲系满语“母貂”之意,明末清初,瑷珲一带曾以产貂闻名。建于明朝的瑷珲旧城地处黑龙江东,史称江东瑷珲。
由于江东瑷珲隔黑龙江与内地往来多有不便,清政府遂于旧瑷珲下游12公里的江西岸重筑城池,将军衙门也迁移到这里,相对江东瑷珲而称此地为江西瑷珲,也称黑龙江城或瑷珲新城。《瑷珲条约》就是1858年5月28日在瑷珲新城签订的。
相关如下:
条约影响
《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
正如恩格斯所说,俄罗斯不费一枪一弹“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俄罗斯在远东的成功》,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662页)
俄罗斯将穆拉维约夫割占中国黑龙江地区的行动方式概括为一个侵略公式:“必须以实际占领地方的办法来支持俄国外交上的要求”。
其后,俄罗斯通过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等一不平等条约又侵占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和外西北地区大片领土,都是这样干的。《瑷珲条约》的签订,为沙俄进一步掠夺中国领土开了一个罪恶的先例。
四、《瑷珲条约》1858年,主要内容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俄罗斯帝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公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清政府始予认可。
五、中俄瑷珲条约是哪一年签定的
《中俄瑷珲条约》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爱辉区)签定。
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公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清政府始予认可。
《瑷珲条约》共3条。主要内容为: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清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
2.乌苏里江以东的大清国领土划为清俄共管;
3.原属大清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大清国和俄国船只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