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国家干部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扩展资料:

职务

(1)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3)驻外外交机构衔:

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4)专业技术职务:

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

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

中国官衔,简述如下: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主席。国家级副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军委委员,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公务员级别 百度百科 中国官衔 百度百科 行政职务

二、国家官职级别排行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

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国家监委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注:中央军委委员享受副国级待遇,但不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序列。

注: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正职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书记处书记及其他副国级干部兼任。

省部级正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正职(特殊副职)

国家监委副主任、监委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正职(特殊副职)

人民团体正职

正部级企事业单位正职

注:中共中央委员一般为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副省级城市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副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副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副职、副部级机关正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如国家烟草局局长)

人民团体副职

正部级企事业副职,副部级企业正职

副部级高校正职

注:中央候补委员和中纪委委员一般由省部级副职以上担任

厅局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地级市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下属司局室正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机构正职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副职,地级市人大、政府、政协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下属司局室正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直属厅局室正职

副部级企事业副职,正厅级企业正职

省属高校正职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下属司局室副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机构副职,副省级城市党委直属机构正职

副省级城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地级市人大、政府、政协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下属司局室副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副职、副厅级单位正职

副厅级国有企事业正职,正厅级国有企事业副职

省属高校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

县级市、市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地级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国有正县级企事业的正职

省属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县处级副职:

县级市、市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地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

国有正县级企事业的副职

乡科级正职: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主任

地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县级市、市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单位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事业的正职

乡科级副职: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地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县级市、市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事业的副职

股所级正职(科员):

1.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股所级干部正职。

2.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股所级干部正职(如派出所所长)。

3.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股所级干部正职(如镇民政所长)。

4.国有企业的股所级干部正职。

股所级副职(科员):

1.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股所级干部副职。

2.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股所级干部副职(如派出所副所长)。

3.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股所级干部副职(如镇民政副所长)。

4.国有企业的股所级干部副职。

普通科员:

1.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普通科员。

2.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普通科员。

3.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普通科员。

4.国有企业的普通科员。

办事员:

1.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办事员。

2.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办事员。

3.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办事员。

4.国有企业的办事员。

注*:行政级别原则上与党内职务无关,但是地方官员同时任上一级党委常委的,级别按上一级算。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股所级是科员编制,不是正式的行政级别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三、级别干部对照表

一级: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至三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

三至四级: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

四至五级: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

五至七级: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

六至八级: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助理巡视员;

七至十级: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调研员;

八至十一级: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助理调研员;

九至十二级:科长,乡(镇)党委书记,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副科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四级:科员,干事;

十至十五级:办事员

四、中央职务级别一览表

 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二级干部):

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三级干部):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江苏省省长、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四川省军区司令员、18集团军长)

省部级副职(四级干部):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任。)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部队副军职干部(如上海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集团军副长)

厅局(地)正职(五级干部):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如宁波市副市长),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如苏州市市长),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厅局(地)副职(六级干部):

(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五、国家干部级别划分

中国政府官员级别划分如下:

1.国家级正职:

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

2.国家级副职:

中央政治局委员、纪委书记、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3.省部级正职:

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

4.省部级副职:

中央纪委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 各人民团体副职 ;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

5. 厅局(地)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6.厅局(地)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7.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单位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正职。

8.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9.乡科级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六、中国行政官员级别表

中国的行政级别分为

①国家级正职(包括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C.P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②国家级副职

(包括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C.P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等)

③省部级正职(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④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行、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布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

⑤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⑥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⑦县处级正职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⑧县处级副职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共安全专家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⑨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party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共安全专家局长等

⑩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party委副书记、party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共安全专家副局长等

乡科级在下,就是所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