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已经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新版《标准》的评价指标,在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6大类指标的基础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增加了"施工管理",更好地实现对建筑全生命期的覆盖。
(一)节地与室外环境
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现行值规定。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3、应采用节水器具。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五)室内环境质量
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3、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4、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6、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六)施工管理
1、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2、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
(七)运营管理
1、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管理制度。
2、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垃圾容器设置规范。
3、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4、节能、节水设施应工作正常,且符合设计要求。
5、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且运行记录完整。
二、绿色建筑等级划分标准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绿色建筑设计理念
1、节约能源
对于绿色建筑物来说,它主要利用的是太阳能,在绿色的设计中减少额外的空调负荷,并且还能做到满足室内采光的需求。在投资资质宽裕的情况下,尽量用太阳能来替代电能,充分使用新风的绿色能源。这种建筑全部考虑采用绿色的能源,无论是建筑围护结构,还是使用的设备,都采用节能产品。
2、节约资源
绿色建筑在设计、建造以及选择材料的时候,都充分考虑到资源上的问题,尽量做到节约,合理的使用资源,让其可再生的利用。另外,对于绿色建筑物来说,还非常重要其外部以及周边环境的融合度,必须保持和谐一致,采用动静互补的方式,尽力保护自然生态的环境,让建筑物回归自然。
3、舒适健康
绿色建筑物非常重要生活与工作的环境,以舒适和健康为主。内部不能采用有害的建筑材料,必须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新度,保证建筑物不会影响到人的身心健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三、绿色建筑评价执行标准是什么?
执行标准是:《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该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实施日期为2015.01.01
四、如何评定绿色建筑?
一、“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是指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一、二星级评定的建筑物,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技术细则》),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评价活动。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 二、“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颁发证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颁发证书和标志(挂牌)。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依据国家《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本实施意见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1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国家《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建筑,按照本实施意见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三、评价标识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五、绿色建筑新标准是什么?
2006/2014版·绿色建筑标准原定义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19版·绿色建筑标准新定义
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万都时代指出绿色建筑标准从(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以环保节约为导向转变成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以建筑性能为导向,百姓体验为核心,从而构建健康、舒适、高效的新建筑。
六、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是由建设部发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与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联合主编的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1)节地与室外环境;
2)节能与能源利用;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室内环境质量;
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各大指标中的具体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其中,控制项为评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优选项主要指实现难度较大、指标要求较高的项目。对同一对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提出对应于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