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属关系有哪些呀?
亲属关系主要有以下三种关系:
1、配偶,即夫妻关系
2、血亲关系,包括自然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分为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关系等,通常是按照备份或者亲等计算法确定亲属关系的远近)和拟制血亲关系(如因《收养法》规定所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3、姻亲关系,指以婚姻为中介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儿媳与公婆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
中国亲属关系
中国人由于姻亲而产生的亲戚关系相当庞杂,其派生出的各种称谓也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特征。在“二孩政策”放开前推行“一对夫妻一个孩”的计划生育现实社会里,除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外,再就没有其他亲属了,称谓很是简单。
甚至有人预言,叔叔、婶婶之类的名次以后将会消失。可是在过去多子女的时代和以后二孩盛行后,称谓就复杂多了。应该将“亲戚关系称谓”的教育和普及纳入中华文明礼仪教育,将民俗称谓弄准确并代代传承下去。
二、亲属关系有哪些
亲属关系有:父子、母子、爷孙、表兄、妯娌等。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而且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养兄弟姐妹也属于拟制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