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字狱是什么意思?
文字狱是指统治者为加强思想、文化控制,迫害知识分子,以排除异见的事件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
清朝文字狱在二百多年间基本上没间断。
顺治时期
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
康熙时期:明史案、黄培诗案、南山案、朱方旦案
清朝的文字狱是指什么?
文字狱即“因文字而贾祸”。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文字狱接连不断出现。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始,汉、唐、宋、明各代都有重大的文字狱发生。清代前期。民族矛盾十分尖锐,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十分惧怕人民群众尤其是汉人的反抗,特别注重强化封建专制统治,因而文字狱在清代就表现得更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在号称盛世的康、雍、乾三朝的130多年内,制造的文字狱就多达108起,其中仅乾隆四十三年(1778)至四十七年(1782)间,就有将近4|D起。清代较大的文字狱有:康熙时的庄廷鳙《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雍正时汪景祺《西征随笔》案,陆生楠《通鉴论》案;乾隆时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等。
清代文字狱牵涉的面积广,株连者多。不仅近亲家属,是否知情,均一概“从坐”,而且凡与此有过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都要受到株连。往往一个案子株连数百人,牵连七八省,有的从判案到最后结案拖延达数十年。受株连者,会对其进行严酷的处罚,至少是抄家坐牢、充军为奴,大多数是杀头凌迟,甚至连死者也不放过,还要开棺戮尸。制造阴森恐怖的社会心理氛围。实行文字狱的结果是钳制了舆论,束缚了心智,窒息了社会进步观念的产生和传播,阻碍了学术思想和文化的繁荣兴旺,社会现实问题成为无人问津的禁区,中国人学习、借鉴世界先进文化的历程也受到严重阻碍。
清朝文字狱
清代文字狱或称清朝文字狱,是清代统治者加强思想、文化控制的反动措施之一。也是世界历史为止罕见,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文虎恐怖制度。清代统治者为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和汉人的反抗,从其作品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构成冤狱。文字狱自古就有但是除清朝外都并未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清代文字狱贯穿整个清代250年左右。顶峰时期自顺治开始,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少数民族掌权的清朝,对汉人控制极严。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皇帝疑惑文字中有讥讪清朝的内容,即兴大狱,常常广事株连。清代的文字狱保守估计200余起。除了极少数事出有因外,绝大多数是捕风捉影,纯属冤杀。清帝大施文字狱维护自己的统治,打击异己分子,镇压对自己统治不利的的思想言论而制造的一些因言论而获罪的案件。清朝的文字狱案件多样,纵观有清一代,尤以清初顺治,乾隆时期最甚。[2]
文字狱严重禁锢了思想,堵塞了言路,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这是封建专制主义日趋腐朽、没落在思想文化领域内的反映,清朝统治者通过文字狱,强化集权统治,造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