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旗的由来,简短一点

国旗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2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来自浙江瑞安。

随着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取得胜利,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1949年7月发出了征集国旗图案的通告,曾联松设计并提交了他的国旗样稿。在2992幅应征国旗图案中,曾联松的设计被选入38幅候选草图。经过多次讨论和少量修改,他的设计被选为了新政权的国旗。

扩展资料: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中南海召开。会议成立了六个小组,其中第六小组负责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

筹备会专门通过报纸发出征稿启事。最终,共收到国旗图案设计稿2992幅,其中有38幅脱颖而出。

很多设计者把象征长江、黄河的横线画到了国旗上,但有人说,黄线分割红地,就像国家被分裂了。所以,带有横线的样式都没有被采纳。

经过层层筛选、分组讨论,最终,来自上海的曾联松,设计的“红地五星旗”受到众人瞩目:

一颗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分别代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每个小星都有一角指向大星的中央,并且围绕在大星的周围,以示团结。

最终,这幅设计稿经过稍加修改,于1949年9月27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如何确定的

二、中国国旗的由来是什么

;      五星红旗由上海人曾联松所设计,一颗大星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颗小星表示工、农、士、商的平等。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

nbsp;     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性旗帜,是国家的象征。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今天我们来说说中国国旗的由来是什么。

详细内容

      01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同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发表征求启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从收到的3012幅图案中选出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在关于国旗的讨论中,会议研究决定去除原设计稿中意识形态浓厚,且与苏联国旗相仿的镰刀斧头标志。最后形成以红色为底色,四小星拱卫大星的五星红旗方案。

      02

      五星红旗由上海人曾联松所设计,一颗大星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颗小星表示工、农、士、商的平等。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

      03

      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国家发布《国旗》和《国旗颜色标准样品》两项国家标准,规定了国旗的形状、颜色、图案、制版定位、通用尺寸、染色牢度等技术要求,并宣布于199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中国国旗的由来

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摧枯拉朽之势,一举占领了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巢穴――南京,挂在伪总统府上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落在了地下。同时,一个象征新中国主权和尊严的标志――国旗,已在党和革命人民的心底开始描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通称中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国旗中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角星用黄色是为了在红地上显出光明,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1]

1、五星红旗由上海人曾联松所设计,一颗大星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颗小星表示工、农、士、商的平等。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

2、国旗的寓意是:一颗大星引导在前,几颗小星环绕其后,形成众星拱北斗之势,大星即为中国共产党,小星代表中国人民,党和人民团结战斗,从胜利走向胜利。

3、在确定小星的数目时,他曾经联想到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人民包括四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所以他决定以四颗小星代表广大人民。

拓展资料:?1949年9月25日,毛泽东同志对曾联松设计的五星红旗图案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这个图案表现了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届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同志在天安门广场上亲手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规定: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毁、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