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辖市是什么意思

直辖市的意思: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城市。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中国现有的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位于华北的京津冀城市群,上海位于华东的长三角城市群,重庆位于西南的成渝经济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之后,最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终于锚定了中国“第四极”的位置。

设立时程:

1948年7月28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决定石家庄市,阳泉市设为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西安市、重庆市、广州市、武汉市、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为直辖市。

1953年3月12日,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15日,南京市直辖市降为省辖市,设立为江苏省省会。

1953年7月,哈尔滨市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市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重庆市、广州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西安市、武汉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11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省辖市,设立为河北省省会。

1967年1月,天津市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97年6月,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从四川省分离,组建为重庆直辖市。

二、直辖市是什么意思?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直辖市,可是直辖市都有什么特点?直辖市和其他城市有什么不同?申请直辖市需要什么条件?也许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详细的内容吧。

简要回答

直辖市意思是: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建制城市。

详细内容

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中国大陆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成立直辖市需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经济,政治,贸易,交通,体育,医疗,科技,历史,科创,文化,教育,生态环境,配置资源,信息网络,物联网,互联网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生态环境体量靠前。

2、直辖后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生态,社会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必须保持一定的地理位置距离。

3、全市常住人口不得少于600万人。

4、尽量少调整行政区划。

三、什么是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如港澳。 自治区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如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有广西、宁夏。 直辖市是指由中央政府(即国务院)直接管辖的省级行政单位,其市委书记和市长职位是省部级,如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

四、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是什么意思

自治区--行政区域单位。为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所特设的地方行政单位。在中国相当于省一级,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在我国成立初期对民族自治地方统称为自治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旗)三级。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为中国最高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

直辖市--是由中央政府(国务院)直接管辖的市,其行政地位相当于省级,“直辖市”字面上的意义即“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建制的都市”。升格为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

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在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祖国内地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不同于普通地方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的事务由当地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