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不准自带酒水,他们有法律依据吗?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自带酒水到KTV,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对自带的酒水与KTV的酒水在经过比较后所作出的选择。而且,消费者到KTV消费,主要的选择的是KTV的娱乐服务。消费者完全有自主权选择服务的种类。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理从何来呢?由此可见,KTV的这种作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此条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在此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对几家LTV房的酒水价格进行调查。一瓶普通的统一鲜橙多市场价格是3元左右,KTV则是6~8元左右;一瓶红酒市场价格是68元,而KTV里竟高达120元。由此可见,KTV房的酒水价格比市场出50%甚至一倍以上,这明显暴露出KTV房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实质,这更是对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犯。

(3) 《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关于禁止搭销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虽然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几乎是KTV房一向的惯例。可是,试问有谁愿意被收取开瓶费呢?KTV房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另外,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是为《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所禁止的。

(4) 在此次调研活动所采访的几家KTV中,有的有明示禁止自带酒水,有的则没有。KTV设置‘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标志,可以视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因为KTV与消费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费者在KTV里消费时与KTV之间是一种合同行为,KTV营业是发出邀约邀请,消费者去消费是邀约。此时,如果KTV明示禁止自带酒水,即修改了邀约为新邀约,消费者有选择是否消费的权利。但如果KTV没有明示,等到顾客时加收开瓶费,按照《合同法》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该条款无效的规定,KTV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总结,通过结合法律法规来分析这一现象,消费者更显得处于受保护的层面上。市场经济追求公平和诚实信用,为了能使社会资源等到合理得流动,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就需要商品的自由流通。而KTV经营者做出的“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实质在是保护劣势的竞争力,不利于KTV整体效益的提高。其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对企业的一种认可,只有消费者通过比较鉴别后做出的选择,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商品服务质量。所以,我们认为,KTV作出“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是违法的,我们要把立足点放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上。

二、在KTV里面喝酒能不能自带饮料?

能否自带酒水,要看KTV的具体规定。

一般而言,由于KTV的包房费用占营业额的占比往往比较有限,而KTV销售的酒水饮料等售价远远超过其他商店,所以说成为KTV营业额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很多KTV都规定顾客不能自带酒水,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当然,对于一般的经营场所而言,顾客就是上帝。顾客在KTV内自带酒水一般也只是被服务员善意劝阻,真的要带进去也不是不可以,而且不会像某些饭店那样索取”开瓶费“。这就是”谢绝自带酒水“的含义

三、ktv不让自带酒水可以举报吗

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举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四、ktv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后,实施了怎样的措施?

KTV不让自带酒水是违法的事情,消费者有权对这样的行为说“不”。

去过KTV玩耍的朋友对于KTV不允许自带酒水非常苦恼,明明法律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KTV这样的霸王条款却依然存在。

一、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前必须前了解相关的规定

KTV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相信许多朋友都深有体会,明明是想放松一下,玩得开心一些,带个饮料,酒水都要悄悄放在包里面偷偷的带进来,就像贼一样。可是不自带,店内的酒水比外面要贵上四五倍,实在消费不起。酒水是KTV行业非常重要的利润点,因此不让顾客自带酒水已经成为了这个行业约定俗成的规定。有关KTV谢绝自带酒水所引起的纠纷也非常多,到底消费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到伤害,对于有关法律法规则应该有所了解。

二、KTV不允许自带酒水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的明文规定消费者有自主决定购买任何商品以对任何服务有选择权;并且在《反不当竞争法》当中有明确指出经营者所出售的产品不可以违背消费者的意愿,以及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因此当顾客到KTV进行消费时,经营者要提前告知消费者不允许自带酒水的规定,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在此进行消费。

三、KTV应该提前告诉顾客有关规定,顾客可以自由选择

据有关调查,酒水销售占KTV总营业额一半以上,如果顾客自带酒水对于收益将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所以当KTV在顾客到店消费之前,应该提前告诉顾客本店的有关规定,或者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张贴“不允许自带酒水”的告示或规定。而顾客可以自主选择愿不愿意进入店内消费,如果消费者不愿意则表示服务合同不成立;如果消费者依然选择在经营处进行消费表明双方形成合同关系,服务合同立即生效,顾客和经营者双方都受到合同的约束,应当按有关合同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总结

消费者和经营者同样都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只要在交易时意思上达成一致又没有违反法律禁止的规定即为合法有效。KTV不允许自带酒水、食品等行为只要不属于垄断行为,也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事先向消费者告知义务,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

五、ktv酒水自带符合法律规定嘛

KTV房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另外,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是为《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所禁止的。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六、KTV不准自带酒水

娱乐场所不准自带酒水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准自带酒水”系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扩展资料:

消费维权方法: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

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

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是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