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复性的消费”,还会有第二次吗?你怎么看?

报复性的消费应该还是存在的,只要是有疫情,解封之后同样会看到人们报复性的消费。但是等到自己消费完之后,内心里面还是有一些后悔的,毕竟赚钱不容易,这些人还是会稍微省着点。

一、应该还会有第二次报复性消费

因为疫情被封控的人,他们在解封之后,第1件事情就是奔向超市或者是大型的购物商场,去买自己想要买的东西或者是囤一些家里面没有的,而且买的特别多,这个也被大家称之为报复性的消费,别人就说报复性的消费应该不会有第2次,可是小编不这样觉得,只要是有特殊情况,只要是有疫情,只要有封控,那么报复性的消费肯定还是会继续存在的。

二、便宜的东西也会引起人们的报复性消费

除了疫情的原因之外,就是比较便宜的东西也会引起人们报复性的消费,他们就觉得反正这个东西非常便宜到了我一个价格还会有优惠,所以就想着囤一些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些人报复性消费没有什么原因,就是说想买,这样的情况肯定还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也希望大家能够省着点钱,要不然等到真正用钱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了。

三、可以适当的囤东西,但是不要过度

疫情还没有真正结束,只要是有能力的话,可以在家里囤一些东西,一个星期定期清理一次,然后再囤一些新的,避免咱们遇到特殊情况。另外报复性的消费真的不是很建议啊,对于年轻人来说攒钱还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能攒钱就攒钱,毕竟以后要花钱的地方还是非常多的。也希望大家能够做一个关于自己的理财规划,一年下来能够存多少钱,也希望大家不要通过花销来减少自己的忧虑感。

二、KTV最低消费

KTV最低消费也属霸王条款。

对于娱乐场所里的“最低消费”规定,你是否已经见怪不怪了呢?近来,工商部门向“最低消费”开刀了。

“你们坐的卡座区,最低消费880元,先付钱再消费。”前几天,李先生去一家酒吧,刚在酒吧沙发区坐下来,就听到服务员这么介绍。由于当晚是带了3个生意场上的客人来的,碍于面子李先生咬咬牙就付了880元,但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等酒水上来以后,李先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贵了———1瓶普通售价仅40元的干红葡萄酒在这里就要138元。李先生自认倒霉,即使老板定下500元一瓶的价钱,他也只能买这个单了。

在众多KTV、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类似的情况其实比较普遍,“最低消费”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因此受到了侵害。

据了解,目前杭州城区已经有200多家经营酒吧项目的娱乐场所,经营卡拉OK项目的娱乐场所也有180来家。“最低消费”这一规定在杭城的众多娱乐场所中同样存在。

“最低消费”是一个陷阱。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2000多元,部分酒吧甚至在散台区域(不设包厢)也规定了几十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而茶楼等一些大众消费场所,也存在最低消费在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规定。除了酒吧、茶室,部分饭店酒店的包厢也设起了最低消费门槛,如工商部门查处的湖州一家酒店,它的包厢就有2800元、38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规定。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执法人员介绍说,一些消费者因为有了“最低消费”,生怕消费不足胡乱点单,结果大大超出“最低消费”,而另一些消费者怕超支,往往点不足“最低消费”,结果也只能照“最低消费”买单。

“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工商部门的检查,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并不认为“最低消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在大城市很普遍,何况客人进包厢时,我们的服务员就事先告知了客人,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不消费”。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这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显然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其含义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即使一口水不喝,一点东西不吃,也必须支付最低消费的费用,这是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控制范围内违反消费者意志的选择,是一种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权益和自由的选择,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宰割性和消费者的无可奈何性,商家规定这种消费形式,纯属霸王条款。

三、KTV内组织卖淫,东营一22人犯罪集团头目一审被判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我觉得这个问题上,判死刑真的毫无问题,对于组织卖淫的人员和组织,我们不能抱有一丝幻想,他们在改造的道路上很难。

而且,该伙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共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28起。

       

其中故意杀人2起(造成1人死亡,1起犯罪预备)、组织卖淫1起、聚众斗殴2起、故意伤害1起、非法拘禁7起、保险诈骗1起、强迫交易1起、寻衅滋事4起,实施暴力催债、殴打他人等其他违法行为9起。另实施组织外违法犯罪3起。

       

如果只是单纯的组织卖淫,我们的法院也绝对不会直接判死刑,大多都是有期徒刑,我们根据他们实施的犯罪活动其实就能看出了,不仅仅组织,还存在强迫,想一想那些被迫进入这个卖淫团队的人,多么可怜,这个组织的头目被判死刑,那么我们想想就不觉得可怜了。

       

事件原委我们一下来看一下

       

从2007年开始,犯罪嫌疑人就伙同了一起开KTV的合作伙伴在KTV里提供营利性的陪侍,并开始组织卖淫,这里面的利润还是很动心的,而其中的主犯(也就是头目哈)董其滨为了保证卖淫活动的顺利进行,从2012年纠集下属的好多人实施聚众斗殴、报复举报群众等等。

       

这个团伙还不算最狠的,我想大家都关注过“太子辉”的案件,好家伙,那才是真正的大案!

经司法审计,太子酒店桑拿中心仅2013年的非法收入就达48699986.7元人民币。

什么概念,2013年什么消费水平啊,一年近5千万的收入!

“太子辉”的黑色传奇

在当年受到全国大幅关注的东莞扫黄风暴中很多涉黄场所被查,但是其中的东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辉等组织卖淫罪案最受关注。“太子辉”这名号被广泛传播。

旗下酒店组织卖淫竟然呈现出“产业化”和“专业化”,是不是不敢相信,但这就是事实!

经司法审计,2013年,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全年组织卖淫人次多达101871次。

一年组织10万余次,平均一天也在3000人次左右,这规模,你真的不得不佩服!

2017年,梁耀辉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卖淫、串通投标、单位行贿三宗罪,判处无期徒刑。

组织卖淫都会怎么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我们在法释〔2017〕13号第二条中所列出的“情节严重”比较多,从人员数量、获利金额等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我们来大概的看一下:组织卖淫人员的数量累计在十个人以上的这就是属于大规模了;组织卖淫的人员中有涉及到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等等的,涉及强迫、引诱,这些人员累计在五个人以上的也是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学外语,有没有印象?《人民的名义》里面经典对话);非法获取收入在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产生自残甚至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些都属于情节严重。

       

为什么太子辉没有被判死刑?

这个说法多家不一,我相信国家的法律是最公正的!

近几年因“组织卖淫特别严重”被判死的判例相对减少。最高法也是有很多说明:

强迫他人卖淫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如大规模强迫卖淫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强迫多名幼女卖淫的,多次在公共场所劫持他人拘禁后强迫卖淫的,或者强迫卖淫手段特别残忍、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或者死亡等情形,才可考虑判处死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应结合行为人强迫卖淫的人次规模、作案对象、犯罪手段、强制程度、犯罪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加以判断。

结语

保护好自己,卖淫和嫖娼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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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复性消费”会来到吗?

有人预期,疫情过后,消费行业会迎来一波报复性反弹;有人预期,这种反弹将是短暂、微弱的,并不足以支撑起消费本应对GDP的贡献。

如何提振消费,稳定信心,是疫情平稳期千头万绪的工作中一个较为显著的问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9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7.8%。考虑到消费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未来或有望迎来更多提振消费的财政、金融政策。

消费复苏节奏如何?

海外欧美多个国家和地区疫情持续扩散,原油市场、美股和多个主要市场股价暴跌,国内还处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平衡期,在此背景下,国内的消费市场复苏会以怎样的节奏展开?

从供给端来看,餐饮、 旅游 行业等零售消费行业经历了一轮硬核的被动“去产能”。

中泰宏观研究团队日前发布的研报中,基于投入产出表的测算显示, 旅游 受损最严重,1季度收入下降或为1.2万亿,占全年 旅游 收入的近2成。餐饮零售收入下降9600亿、交通运输1400亿、电影100亿。并且,消费收入减少还会对其他行业产生间接影响,该团队利用投入产出表对此进行估计。 旅游 收入下降将造成其他行业收入下降约5500亿,餐饮零售为3200亿、交通运输为820亿、电影为60亿。“2019年我国4.7万亿的餐饮收入中有15.5%来自于春节期间,即使疫情过去,春节假期已不再,餐饮业损失恐难恢复。”

但从需求端来看,疫情过后,餐饮等行业也将最快迎来复苏。

据企鹅智库近期发布的《全国网民消费影响调研报告》,疫情期间,居民线下消费需求被压制,疫情结束后,消费信心回弹,疫情期间减少的线下消费活动,居民均有不同程度的补偿性消费。在疫情期减少外出就餐的网民中,65.9%的网民表示疫情结束后,将会外出就餐,餐饮业在疫情结束后预计会迎来比较明显的补偿性增长。购物、美容美发、电影院消费也有较大的重新消费需求。

宜信首席经济学家李琳博士认为,随着3月份和4月初湖北以外地区的全面返工复产,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正常化,二季度消费将在一季度极低的水平上反弹,消费增长二季度或会显著提升。二季度的消费提升部分也是得益于疫情之后的补偿性消费需求,比如,今年前2个月,全国乘用车市场零售和30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均下降40%等,这些在一季度被疫情抑制的消费需求,有望在二季度得到释放,并带动相关的如家电、家具、装修等消费。三、四季度的消费增速可能又将较二季度逐步放缓,回归到中国消费增长的长期趋势水平上来。

3月份开始,快递物流行业人员复工明显加速,线上消费复苏的步伐明显快于线下。可供参考的一个表现是,阿里发布“38大促”成绩显示,其大快消行业同比去年38大促的增幅超过2019年双十一和双十二的增幅,去年双十一天猫整体成交额的同比增幅是25.7%。

消费能力与信心是否同步恢复?

按照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此前的提法,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由于企业规模和技术能力等限制,中小微企业普遍处于制造业、服务业的产业链下游,在本次疫情中受到的冲击尤为严重,依附于中小微企业的大量城镇劳动人口,收入与就业面临的险峻形势,是否还能支撑起足够的消费能力与信心?

据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近日发布的《诊断疫情对微弱经济体金融 健康 的影响与政策建议报告》,在其调研中,流动资产可维持生活的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工薪阶层占比为47%,六个月以上的有45%,4-6个月的为8%。“流动资产与月支出比例”指标,各职业类别评分均值都在2分以下。

但这份报告中也展示了一个积极正面的指标,有三成工薪阶层较为乐观,认为依然能够维持现有生活水平。三成可能降低生活水平,但不会失业。仅14%的工薪阶层认为,一旦失业只能退出劳动力市场。“对家庭未来财务的信心”指标中,49%的人在6分以上,工薪阶层悲观情绪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

更需要考虑的是,我国居民虽然储蓄率较高,但负债结构失衡的情况由来已久,住房按揭贷款的偿还压力,对潜在消费力的挤出效应,或在经济下行期更为凸显:央行公布的数据中,今年前两个月住户部门贷款增加220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565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7862亿元。

另外,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2%,其中食品价格上涨较多。食品是居民消费中的“刚需”,食品价格的走高,也会压抑其他非必要消费的支出。

李琳认为,年初以来,油价显著下跌,预期将带动国内工业品价格回落,未来PPI同比通缩幅度将进一步加深。非食品、食品CPI同比增速到年底将大幅下降, 总的来说,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预期通胀下行,由于去年底的高基数原因,年底CPI或面临通缩的压力。通胀环境对居民消费影响较为负面。

消费心理方面,疫情使更多人增强了抗风险意识,对流动资金的重要性有更深的体会,消费趋于理性。融360维度出品的《疫情期间大众消费信心调查》显示,超6成受访者表示会更加趋于理性消费,仅有11%表示将扩大消费。大众会在今后长期生活中减少的消费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是 旅游 消费、线下 娱乐 消费、宠物相关消费、礼品消费、配饰消费,受访者选择比例分别为31.39%、28.48%、20.71%、20.39%、19.74%。

收入不确定性增大,房贷支出每月不变,再加上物价上涨趋势仍在持续,留给“报复性”消费的空间还有多大?目前还没有人能给出准确的答案,而不确定性本身带来的不安,已足够辐射到实际的经济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