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悠啦啦KTV欺骗消费者!

我和你一样的,一听我是说用在团购网上买的券去消费,就告诉我没有包间 把电话挂了!以后再也不去悠啦啦唱歌了,在网上买团购券去K歌的朋友注意了!

二、糖果KTV太坑人了,我也有朋友是被害者。大家去过以后就会明白糖果KTV是杭州最欺骗人的不良商家,大家一起

杭州糖果KTV欺骗消费者事件

简直就是欺诈!!!是个汪塘!!!!糯米网上团购的券,根本没有说明节假日不能用,只说了某些特殊的具体日期不能用,于是兴致冲冲地买了单,结果提前一周预定就被告知没有包厢了。我想这一定不会是真的满了吧?第二次打电话预定,故意不说是团购的,问有没有,接电话的很热情地说有包厢,结果一说是团购的又马上改口说没有包厢!!说句实在话,春节是你们赚钱的好时机,特价确实会让你们少赚,我也能理解,但是拜托你们不要再网上说得那么吸引人好吗??什么周一到周日通用,春节除2月2日等不能用,意思就是别的时间段能用了??太坑人了!!后来听去过的同学说,那里音响效果很不好,而且服务态度极差,我就想退掉了,但是看看装修得还是满高档的,地段也很好,难道真有那么差吗?有点好奇,既然晚上没有了就换成白天的,亏点钱也不多算了!!结果更让人郁闷的来了:白天也不能用!!!不能换!!!!

最后联系了糯米网的客服终于将这个万恶的团购退了!不但交易没成功还弄得很不开心!光是电话费就花了近10元!!只想说“:大家不要上当了!!这个KTV真是太不诚信了!!

我们消费者被杭州糖果KTV耍弄,希望大家一起来抵制------糖果KTV这种无良商家!!!!!!!!!!!!!!!

三、欺骗消费者怎么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不仅需要负担行政处罚的后果,还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2018年实施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了修改。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四、顾客因KTV男模嫌小费少被爆头,服务行业有理由对顾客强取豪夺小费吗?

顾客为上帝,从事服务行业的人员自然也是没理由对顾客强制性要求小费的,况且我国历来没有赠予小费的行为,不过给不给小费这些由顾客而定,给多少小费应在服务前双方约定价格,这样便可避免产生经济方面的纠纷。

小俞姑娘跟三个朋友去杭州一家KTV唱歌玩耍,在结账时因小费问题与KTV方销售经理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小俞的朋友受伤,事后警方已经介入处理,而小俞也在与KTV方协商赔偿问题,对于打人一事,KTV方并没有否认,但对于小俞朋友伤势,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在此我想说的是,出来放松,图的是开心,如今搞成这样,谁也不想,还是协商解决吧。

这次糟心的经历本可以避免的,只是双方当时酒精上头,都影响到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首先受伤女主在叫男模时并未仔细询问对方的服务费用,小俞说,据她了解,这个男模的起价是500元,也就是说她没有当面询问这个男模具体的价格,等到结算时双方就因此而产生争执。

其次管理男模的队长不应该介入此事,而且介入的方式也不对,男模对小费不满意,给少了,出门的时候就嘀咕了几句,这很正常,可是在喝了酒的男模的队长听来就不正常了,在酒精的作用下,男模队长异常兴奋,二话不说拿起酒瓶子就往当事人头上砸,至此,简单的经济纠纷就变成了违法事件,想必酒醒后那位队长也是懊恼万分。

不过更懊恼的是KTV老板,工作人员打伤客人那可对KTV的声誉影响重大,要是这事传播出去,以后谁还敢来店里消费啊,不过出了这事,自己也脱不了干系,毕竟人是自己招揽的,现在也只能破财消灾了。